yl6776永利集团全日制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6-03-10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yl6776永利集团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yl6776永利集团学生了解社会、获得生产实践知识、进入教学一线、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第四条 实习的组织形式包括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提倡和鼓励yl6776永利集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教师带队的集中实习;对于分散实习,应加强过程性管理和指导,严格要求和监督。

第二章 实习组织领导

第五条 实习实行学院管理。

第六条 yl6776永利集团教务是主管yl6776永利集团学生实习教学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学校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审核yl6776永利集团实习计划;

(三)组织开展实习质量的督导检查;

(四)指导yl6776永利集团做好实习基地建设;

(五)组织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

(六)对接实习教学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yl6776永利集团是落实实习工作的主体单位,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遴选实习指导教师;

(二)加强实习管理,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遴选、建设与维护实习基地;

(四)做好实习考核及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组织实习经验交流,推动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

第三章 实习过程管理

第八条 yl6776永利集团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教学大纲,科学安排实习内容,并报学院负责人。

第九条 yl6776永利集团于每学期期末启动下一学期的实习工作,对参加各类实习的学生做好实习安排和部署准备。

第十条 实习派出前,学院须落实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并和实习单位共同落实学生实习相关保险的购买。

第十一条 实习过程中,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管理,持续关注学生的实习情况,跟进指导和关心,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第十二条 实习结束后,yl6776永利集团要及时做好实习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妥善保存。实习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表、实习参考资料、实习过程文档、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成果成效、实地基地协议等。

第四章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三条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与管理,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一般按不低于1:20师生比配备。聘请具有带教经验的校外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时,必须同时配备校内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 实习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前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准备工作,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及学生的业务水平,并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会同实习单位,拟制实习计划。

第十五条 实习指导教师须在实习前向学生介绍实习计划和实习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并进行实习前的预备教育和突发事件的安全应对措施教育等。

第十六条 实习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开展实习,记录学生实习的表现和技能考核情况,及时掌握实习进度,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

第十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要关心关注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的实习纪律,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时,yl6776永利集团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应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必要时可停止其实习。

第十九条 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须认真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向学院汇报实习情况。

第五章 实习学生要求

第二十条 学生要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

第二十一条 实习前,学生须参加实习动员和教育活动,了解实习计划,明确实习内容、实习要求、考核方式,熟悉实习安全、纪律等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实习期间,学生应认真撰写实习周记等必要的实习过程资料;规范撰写实习报告,为实习成绩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实习期间,学生须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保密纪律,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在外留宿,特殊情况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并经指导教师批准。

第二十五条 实习期间,学生违纪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则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任务,提交必要的实习过程性材料后方可参加考核。

第二十七条 yl6776永利集团学生的教育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参照《6776永利集团教育实践“三习”贯通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及其他必要的实习过程性材料等方面综合评定其最终实习成绩。

第二十八条 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如需采用等级制,须提供百分制换算分数。百分制和等级制的对应关系为:

百分制

五级制

90-100

优秀(A)

80-89

良好(B)

70-79

中等(C)

60-69

及格(D)

60以下

不及格(F)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实习,必须持有关单位或医疗部门的证明向yl6776永利集团请假。学生缺席累计超过实习总天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实习考核的资格。

第三十条 凡未参加实习或考核不合格者,须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进行重修,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七章 分散实习

第三十一条 各类实习原则上须统一组织,集中开展;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

第三十二条 学生自行联系分散实习单位,填写《6776永利集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学院应着重对实习单位资质和条件、实习内容与教学目标的符合度等情况进行审核,明确实习要求及任务,监管分散实习全过程,确保实习质量。

第三十三条 yl6776永利集团应为分散实习的学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全面掌握所指导学生的联系方式和实习去向,跟踪或抽查学生的实习情况,配合做好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等。

第三十四条 分散实习的学生,应主动保持与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联系,接受检查和指导。实习期间请假,需要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时批准。

第三十五条 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实习任务并提相关实习材料后方可参加成绩评定。实习材料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由各学院参照集中实习执行。

第八章 经费保障

第三十六条 实习教学经费从学校划拨的教学经费中列支,实习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按学校财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除学校经费外,鼓励yl6776永利集团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用于实习支出。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yl6776永利集团专根据学院情况制定相应的实习管理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级学生开始执行,由yl6776永利集团负责解释。

yl6776永利集团

2025年9月15日


Copyright yl6776永利集团(CHN认证·有限公司)官网-Green Moving Future 版权所有
地址: 济南市章丘市文博路2号 邮编: 250013
电话: 0531-66778051 EMAIL: tiyuxueyun@126.com